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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有一位女教授教誨我們,學歷愈高的女性,愈不容易嫁出去,她特別以我為例,說像我這樣的女生,一定會要求另一半「身高比我高」、「學歷比我高」、「收入比我高」所以就是難上加難了。我立即申辯:「其實,只要能談得來就好了。」「談得來?」我的教授拍案嘆息:「這要求簡直太高了。」我以為這已是最低標準了,怎麼會太高呢? 從此以後,我再也不敢談論所謂的擇偶條件。同時觀察著,那些不高的擇偶條件都是怎樣的呢?
這幾年來,電視常有相親配對的節目,收視率也都很不錯。我最感興趣的就是那些年輕女孩高談闊論,有條不紊的宣告自己的擇偶條件:月入五萬元以上、要有車子,應該有自己的房子,至少房子的頭期款已付清.......,原來,這就是所謂的「擇偶條件」。最近上電視當來賓,主持人例行公事地詢問擇偶條件,另一位同樣未婚的男性來賓清清楚楚提出:「要有長頭髮」, 我卻在一旁困惑著,長頭髮有什麼重要或特別呢?任何一個女人只要改變心情,都可能把長髮剪短,也可能戴上假髮變長髮,這竟然可以成為擇偶必需的條件?
我後來誠實的說「擁有相當的心靈能量才是最重要的」,結果引起一陣嘩然,議論紛紛,說這不但難度指數達到前所未有的六顆星級,而且有點玄之又玄了。我的想法是,頭髮啦、身高啦、收入啦、車子房子啦,都會隨著外界環境而改變,其實並不可靠,所以也不重要。真正要與我們長久相處的,並不是這一切可以看見的東西, 而是內在的心靈。具有能量的心靈,能在富貴時不迷失,窮困時不消極,知道自己真正想追求的理想與目標,所以不輕易受到誘惑。
人生難免有高潮低潮,唯有心靈能量充足的人,才能永保良好的情感與生活態度。在情侶分手、夫妻仳離,情感充滿各種不安定因素的時代,我堅信真正能攜手走過人生道路的人,都是心靈能量相當的人。
貴在共同感受
咖啡廣告中一句「好東西要和好朋友分享」的標語,不但傳頌多年,成為廣告界的經典之作,同時也變成社會流行語。共同分享美好的滋味,是生命中難能可貴的經驗。甚至,可以說是一種幸福。分享的雙方,必須要有相同的慧心,才能體驗出內心感受,共鳴出意在言外的真情滋味。
當我年紀還很小的時候,由於家境不是很寬裕,除非逢年過節,不是每天都有機會吃大魚大肉。父母雖不是嚴格管教子女,我們手足間倒也懂得互愛互讓。有一個尋常日子的傍晚,餐桌上竟意外出現一條魚,還沒正式上桌吃飯,姊弟間就開始研究如何瓜分那條魚,才能教全家人吃得盡興。不解世事的我,好奇地問大姊:「如果一家人每個人都愛吃魚,真是很麻煩, 要分來分去,而且大家都吃得不多。最好是有人喜歡吃魚、不愛吃肉,有人不吃魚,只吃肉。」大姊年齡稍長,比較懂事,她立刻發表更高明的見解:「才不咧!喜歡吃魚的人聚在一起,共同品嚐一條魚的滋味,彼此分享美食的感受,人生才有意義。如果,只喜歡吃魚不吃肉的人、和只喜歡吃肉不吃魚的人,生活在同一屋簷下,一定會很痛苦。他們各吃各的,卻無法共同體驗對方內心的感受,十分寂寞。」那年,我大概只有小學三年級左右的程度,大姊的年紀恐怕也只剛上國中,童言童語的我們,講了一段沒痛沒癢的對話,卻讓我在一、二十幾年以後的生命經驗中,一一印證了其中的道理。再三玩味,便覺得人生中「分享」的經驗,實在美好。無論青菜蘿蔔、或吃魚吃肉,最可貴的其實是共同的感受。

經歷同樣的感動,婚姻才能經營長久
一個微雨的清晨,有一個很要好的朋友突然打電話給我。電話彼端的他,情緒有點低沉:「我決定向我太太提出離婚的要求。」在離婚率偏高的現代,聽到這種消息,我的反應並不是很詫異。意外的倒是他告訴我的理由。「你知道嗎?結婚這十幾年來,我幾乎沒有和我太太有過什麼共同的感動了。我們不曾一起閱讀過一本書,談過其中任何一個有趣的章節。我們甚至很少一起看電影,更別提看完電影之後曾經就其中某一個場景、某一個片段,交換過什麼感動的心得。」聽到這裡,我能深刻體會他的悲哀。也許,這也是所有婚姻很典型的問題,從一開始的熱烈不知不覺走到疲乏的地步。一朝醒來,當初最親密的枕邊人,因為日漸減少共鳴而變得面目可憎。最珍貴的歲月,因為逐漸缺乏了分享感動而變得乏善可陳。經營感情和婚姻的玄妙之處,就在於如何讓兩個獨立的個體,擁有各自的空間,卻能因為共同分享的經驗,將兩人相繫、讓兩人相惜。在平凡中,體會趣味。在尋常間,流露真情。說穿了,這個道理和經營友誼並沒有太大不同。
除了深愛對方以外,還有愛上有其他共同的愛好
我曾經在報上,看過一則消息,報導台灣一對夫婦,他們原本經營一家中小型的企業,非常成功。他們因為同時愛上旅行,於是在業務穩定之後,把公司全部交給員工經營,夫妻倆從此千山萬水、夫唱婦隨。還有一對帆船,浪跡天涯。伴侶間能夠培養共同的興趣,以愛情擴展生命的版圖,不再把生活的焦點全部集中在對方身上,一起關注在彼此都覺得有趣的事物上,真是莫大的幸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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