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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早以前就聽過人家說:不幸福婚姻有很多種,幸福的婚姻只有一種。哪一種?是積極的「互敬互愛」或消極的「互相容忍」,這些老生常談嗎?這些形容顯然都不是那麼強而有力,每種形容也不能放諸四海皆準的來描述那幸福婚姻的理由。 最近,我的一位女友提供了一個比較具有說服力的說法。
她是一位未滿三十歲的美麗女子,在事業上相當有成就,已是某家公關公司的高級主管。最令人驚訝的是,她結婚已近七年,個性仍然像陽光一般,她從不刻意做公關,所以只要有她在,大家都很自在。 一群女人問她,妳認為幸福婚姻的理由何在?她自有見地:「我跟妳們不一樣,我對婚姻要求不高,我找的男人,對我也要求不高,所以到現在,我還能說,結婚真好!」
她的一番話,使我恍然大悟:幸福婚姻的理由,難道不是「要求不高」嗎? 從前的夫妻,容易天長地久,其中歡歡喜喜到白頭的當然與社會風氣淳樸有關,但與「要求不高」更有關。女人嫁出去像抽獎,抽中了一個還實用的便得感激,虔誠做牽手,「遇上了就是了」--我祖母常常這麼這麼形容她的婚姻。
她那一代的女人,對男人要求確實不高,不嫖不賭、拿錢養家,就是大好男人;那一代的男人,對牽手的要求,何嘗不也是媒人說品貌端莊就是了,能煮菜養兒育女就好(雖然,整體說來,過去的男人對女人的要求,還是比女人對男人的要求高)。 現在的女人,知識水準及經濟能力日漸提昇,怎能要求不高?
沒有一個女人會再認為,不嫖不賭、拿錢養家就是好丈夫。女人對身高、面貌、職業、品味、個性、藝術素養、家庭狀況、財產、金錢觀,乃至男人所開的車的品牌,以及他會不會洗碗,要求都很高。 雖然幸福是因為「要求不高」,但我們並不能要現代女子開倒車,隨隨便便自己送出門。女人已與時代一起進步,即使我們可以開玩笑說,隨便啦,沒關係,是男的就可以,但事實上,各種條件早已預先輸進自己的腦海裡。
一個「值得」愛的人,不可能和我們的要求相距太遠,但愛上他之後,是不是可以不要要求太多,讓愛喘口氣? 從這個觀點來說,「幸福婚姻是因為要求不高」才有意義。而「要求不高」應該是男女雙方相對的。 我的女友形容她的幸福婚姻:「他從不要求我做任何家事,不要求我生孩子,除非我願意;但我也從不要求他要變成一個有趣的男人,要多體貼,他是老老實實好男人,但這樣的人多半無趣,這是必須忍受的事實。」 正如一匹馬兒能跑,但你不能要求牠同時得游泳或飛翔。是的,你也不能要求一隻狗像貓一樣安安靜靜,不能要求一隻貓看門。每種動物各有牠的特性,每個人也是--我們為什麼要對身邊的愛人要求這麼多? 被要求的人,常得削足適履,他痛苦,你也不好受,被要求的人也常會反擊,製造兩人世界的緊張空氣。 步入穩定關係前,你大可東挑西挑,找出一個合乎要求的人(固然有時你得邊照鏡子邊挑剔,因為別人也挑你);既然選定了他,最好還是「要求不高」,大家容易過日子。否則,要求幸福,幸福越是遠走高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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